买房的朋友们注意了
安康公积金新政出台
(土豪请飘过~)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月14日发布
《关于进一步提高
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维护缴存职工权益的通知》
通知显示: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
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装修贷款除外)最高限额
全市统一提高到60万元
只有一方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
最高贷款额度
全市统一提高到50万元
此前
仅在高新区行政区划内
购买自住住房双职工
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单职工最高限额为50万元
此次调整后
全市最高贷款额度将实现统一
降低贷款质押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方式
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质押的
质押比例调整为60%
(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之比)
啥意思?
通俗地讲
就是不用找第三方担保
用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作为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账户余额有6万元
即可申请贷款10万元
此前我市公积金质押贷款比例为70%
此次调整比例下调了10个百分点
无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今后
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
无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如确需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的
由业务受理窗口免费扫描打印或复印
无须提供《住房情况诚信声明》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为识别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此前须提供《住房情况诚信声明》
今后该声明不须提供
业务受理人员将通过征信报告
获取借款申请人的住房信息
职工如对其信息有异议
还可用不动产权信息查询辅助证明
今后
谁要是再让你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或诚信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