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安康市住房

01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安康市政务大厅已于2月9日前暂停办理业务不对外开放,恢复办公时间另行通知。

2、推行“不见面”服务,通过电话预约、咨询办理,联系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职工医保类业务咨询

城乡居民类业务咨询

参保登记类业务咨询

医保卡业务咨询

县(区)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可与县(区)医保经办中心联系办理。

3、对于需要现场办理特殊事项请先电话咨询,经电话咨询确需现场办理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后现场登记办理,办理地点:高新创业大厦东区11楼,联系。

特此通知

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年2月3日

02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月2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下发《关于暂停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的通告》。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导致传染的风险,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安全,参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暂停现场办公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研究,主管局同意,自年2月3日至2月9日暂停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恢复窗口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不便之处,恳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新型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2日

往期精选

●郭青发表《安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讲话》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督导组来我市督导检查

●安康市首批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有这些

●赵俊民检查中心城市生活物资供应情况

内容来源:安康政务微平台、安康住房公积金

本期编辑: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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