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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预告:辽宁省传染病院医院肝病肾内科责任主治医,副主任中医师,医学硕士王卫
医生简介:
汪洋,现任中国医院高压氧科主任,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博士,硕士生导师。从医23年,擅长重症病人的高压氧治疗,对重症一氧化碳中毒、脑损伤和外伤患者的治疗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主持省市级课题2项,经费13万元,参与省部级课题5项。发表论文28篇,其中SCI论文1篇,第一作者文章13篇,培养研究生4名。
学术兼职:
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青年学会副主任委员
辽宁省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
辽宁省医学会免疫学分会免疫与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出诊时间:周一到周五全天
出诊地点:中国医院2号楼1楼高压氧科
沈阳市王先生:到底什么是高压氧治疗?高压氧与普通吸氧有什么区别?
汪主任:高压氧治疗是机体在高于一个大气压的环境中(高压氧舱内)吸入纯氧或高浓度氧气来治疗疾病的方法。整个高压氧治疗包括加压、稳压吸氧、减压三个阶段。与普通吸氧主要有三个区别:
1.要求的压力设备不同:普通吸氧时,患者处于一个大气压的环境中,应用鼻导管或面罩等吸氧;而高压氧治疗时,患者在特制的高压氧舱内,舱内压力一般为2至2.5个大气压,相当于潜水10至15米时身体承受的压力,儿童治疗压力根据年龄、体重等酌情减轻。
2.吸入氧的浓度不同:常压下吸氧,氧浓度一般在25-55%之间,而高压氧吸氧浓度为85-%。
3.疗效截然不同:高压下吸氧可使血氧含量较常压下吸氧增加数倍以至数十倍。高压氧与普通吸氧不仅有量的不同,更重要的是有质的差异。
沈阳市赵先生:我家亲戚刚做完开颅手术,医生让去做高压氧舱,请问高压氧治疗有什么作用?
汪主任:1.高压氧使血中物理溶解的氧气更多,血和组织中氧分压更高,可以更深入地改善微循环。因此,高压氧对于急、慢性缺血缺氧性疾病(例如脑梗死、脑出血、脑外伤、视网膜动脉栓塞、骨髓炎、牙髓炎等)有独特的治疗作用。
2.高压氧使氧的弥散距离更大、穿透能力更强,并且可收缩血管,减轻组织水肿及渗出,因此可治疗局部组织水肿,例如改善拔牙术后面部水肿。
3.高压氧可以修复神经、降低颅内压、减轻脑水肿,促进昏迷患者的苏醒,并且明显改善脑损伤患者意识障碍、头晕头痛、肢体活动不良及语言障碍等。
4.高压氧能促进血管新生,加速侧支循环的建立,加快上皮组织及黏膜的修复,促进伤口愈合,尤其对于各类慢性不愈合性伤口疗效显著。
5.降低血液粘度,预防血栓形成,促进血栓溶解吸收,具有药物治疗所不能替代的治疗作用。
6.高压氧可杀灭厌氧菌,提高白细胞的抗炎能力,对于某些感染性疾病,尤其是口腔炎症、气性坏疽、肛周脓肿等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7.高压氧可压缩体内禁锢的气体,促进气体的溶解和排出,对于减压病、气栓症、肠梗阻等的治疗,可以获得“压到病除”、转危为安的特殊效果。
8.高压氧可以调节免疫功能,对一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一定的疗效,并具有保健、缓解疲劳、改善亚健康状态的作用。
9.高压氧可以增加机体氧储备,进入高原地区前后行高压氧治疗可以缓解高原反应。
大连市李先生:请哪些疾病需要高压氧治疗?高压氧舱的适应症都是什么?
汪主任:1.神经科疾病:一氧化碳中毒及其他有毒气体中毒、中毒迟发性脑病、脑血栓、脑梗塞及其他缺血缺氧性脑病,脑出血、脑外伤、颅内良性肿瘤术后、心肺复苏后脑功能障碍、脑水肿、周围神经损伤、面神经炎(贝尔氏麻痹)、病毒性脑炎、脊髓损伤、昏迷与植物状态。
2.耳鼻喉科疾病:突发性耳聋、耳鸣、眩晕综合征(梅尼埃综合征等)
3.眼科疾病:急性视网膜动脉栓塞、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脉络膜炎、视神经损伤
4.口腔科疾病:牙周病(炎)、牙髓炎、复发性口腔溃疡
5.外科疾病:无菌性骨坏死(股骨头坏死等)、挤压综合征、骨折愈合不良、植皮术后、整形术后、慢性伤口、慢性皮肤溃疡、褥疮、糖尿病足、周围血管疾病(脉管炎、雷诺病、深静脉血栓形成等)、肠梗阻
6.内科疾病: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
7.皮肤科疾病:脓疱疮、银屑病、玫瑰糠疹;
8.其他:放射性损伤(骨坏死、软组织损伤、膀胱炎、直肠炎)、高原反应、气性坏疽、破伤风及其它厌氧菌感染、减压病、气体栓塞症
抚顺市郭先生:我得了膀胱炎,很痛苦,医生建议做高压氧舱。请问高压氧舱治疗需要做多少次,疗效如何?
汪主任:高压氧的治疗次数依据患者病因及病情严重程度具体制定,它对多种疾病均有很好的治疗效果。高压氧能明显提高脑梗塞、脑出血、脑外伤患者的预后,具有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等重要现实意义。目前高压氧被认为是除药物治疗外,突发性聋综合治疗手段中最为有效的治疗方法,据统计,高压氧结合药物治疗突发性聋有效率可超过90%。对于视网膜动脉栓塞患者,1次至数次高压氧治疗患者视力就会有明显改善。对于膀胱炎患者,高压氧治疗数次患者出血、疼痛等症状即可缓解,目前高压氧被认为是最有希望能逆转放射性膀胱炎的有效治疗手段,世界范围内多数国家均把放射性膀胱炎列入了高压氧治疗的绝对适应症。高压氧虽不是药,却能改善疾病于无形。
铁岭市肖女士:请问高压氧舱治疗有没有什么禁忌症?所有人都能做高压氧治疗么?高压氧舱治疗有没有什么副作用?
汪主任:1.绝对禁忌症:未经处理的气胸
2.相对禁忌症(有下列合并症时尽量不进行高压氧治疗,但原发病严重并且高压氧为特效治疗手段时,原则上可以进行高压氧治疗):重症上呼吸道感染、重度肺气肿、支气管扩张症、重度鼻窦炎、心脏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血压过高(高于/mmHg)、心动过缓(低于50次/分)、未经处理的恶性肿瘤、视网膜剥离病人、早期妊娠(三个月内)、活动性内出血及出血性疾病、结核性空洞形成并咯血者、早产儿、极低体重新生儿(≤g)、肺大泡。
理论上讲,与高压氧治疗有关的副作用有气压伤、氧中毒以及减压病等,但只要掌握好高压氧治疗禁忌症,严格执行治疗规范,做好调压动作,常规高压氧一般是不会发生上述反应的。
起步晚发展快高压氧治疗日趋完善
1.国内高压氧起步晚,发展快高压氧专业引入中国仅有几十年的历史,但是发展迅速,从建国前的1台氧舱到现在注册氧舱余台,近年来高压氧治疗的疾病谱也逐渐拓展,适应症几乎涉及临床各个科室。同时高压氧基础及临床研究硕果累累,为高压氧医学在临床的合理应用提供了更多的依据。
2.高压氧舱内重症监护技术蓬勃发展在疾病谱日趋拓宽、高压氧舱内监护设备逐渐完善的情况下,高压氧科的重症监护技术蓬勃发展。目前,国内部分高压氧舱,如我院氧舱已经配备舱内呼吸机、心电监护、负压吸引器和多角度全方位电视监控系统等设备,结合递物筒传递治疗用品,可以及时有效地对患者进行舱内抢救,促进了心肺复苏术后、重症一氧化碳中毒、气性坏疽、重症脑血管病和气管切开等危重症患者的早期康复。
3.各项国标相继出台,保障了治疗安全为加强氧舱使用的安全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先后发布了《医用高压氧舱》、《医用高压氧舱》、《医用氧气加压舱、《医用氧舱用电化学式测氧仪》、《医用氧气加压舱》《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国家标准。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分会制定了《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则》和《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各项标准的制定使全国各地的高压氧舱治疗和管理有章可循,保障了治疗安全。
高压氧治疗:尽早、坚持、协同治疗才能最大程度获益
1.高压氧治疗需要尽早进行高压氧治疗可以在疾病的任何阶段开始,但是初发阶段效果最明显。很多患者在药物或其他方式治疗无效之后才寻求高压氧帮助,其实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如耳鸣耳聋的患者,发病1个月以内是治疗的关键时期,如果尽早治疗,往往能部分或全部康复,如果病程拖延较长,错过了急性期,疗效往往大打折扣。对其他疾病的患者,在病情允许、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也应该尽早治疗。
2.高压氧治疗需要系统治疗高压氧治疗是是全身状态的调节和改善,是一个慢性治疗过程。对部分疾病来说,高压氧不像吃了降压药立刻降压、退烧药立刻退烧,这就需要患者和家属的坚持,必须要遵医嘱地进行系统治疗,达到治疗疗程,才能从中获益。
3.高压氧治疗时不应该中断药物治疗在治疗的过程中,高压氧治疗与药物治疗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两种治疗同时应用有相互增加疗效的作用,协同治疗效果更好。一般早期治疗多采用输液配合高压氧治疗,输液治疗结束后可遵医嘱继续口服药物联合高压氧治疗,这样才会达到最佳效果。
患者,张某,女,35岁,突发左耳听力下降15天,于耳鼻喉科经听力测试诊断为突发性耳聋,经药物治疗半个月听力无明显改善来高压氧科就诊,经询问,患者无高压氧治疗禁忌症,立即给予高压氧治疗,治疗压力为2.5ATA,吸氧时间为1小时,每天1次,治疗5次后,患者自觉听力明显改善,治疗10次后,复查听力基本恢复正常,继续巩固治疗至20次(中间休息2天),患者完全恢复正常,且无复发。
专栏一经推出,受到读者广泛的